各班级:
我校2012~2013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比工作已经开始,具体评比细则及报送额度见附件。请各院系认真组织评选,贯彻落实。
报送材料:【审批表、三好生优干奖学金学院汇总表】
报送方式:两项书面材料以班级为单位送至学工办,电子档发至997184969@qq.com
报送截止时间:9月12日,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泰州学院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3.9.5
附件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条例
附件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附件三:学校分配各班级报送人数(商学院)
附件一: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条例
为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励学生努力进取、奋发向上,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一专多能,制订本条例。
第一条.三好学生条件
1.思想品德: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参加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执行《学生守则》,在同学中起模范作用。
2.学习成绩:专业思想巩固,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各科成绩.技能要求如下:
(1)各单科成绩不低于班级平均分;
(2)文化总分名列班级三好生人数的2倍人数之列;
(3)各项技能根据学校对学生个人技能达标要求执行;
(4)普通话成绩均需在85分以上。
3.身体素质:坚持参加体育锻炼及文娱活动,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第二条.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优秀学生干部条件与三好学生条件基本相同。
2.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作出显著成绩。
3.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条.三好学生评选办法和比例:
1.三好学生每学年评比一次。
2.三好生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5%。
第四条.三好学生的评选程序:
1.本人作学年个人小结,班主任召集班委会,并征求任课教师意见,对照标准产生候选人名单;
2.全班进行无记名投票,确定三好学生名单;
3.填报《三好生审批表》学工处负责审核,张榜公示征求意见;
4.报学校批准。
第五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名额及比例:
1.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比一次。
2.班级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每班一人。
第六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程序
1.本人作学期个人小结,经全班交流;
2.对照标准推荐出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
3.填报《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学工处负责审核。
4.报学校批准。
第七条:奖励办法
1.评选出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学校授予称号,公布表彰并颁发证书;
2.学校根据经济情况,给予奖金或奖品;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装入本人档案。
第八条.本条例解释权属学工处。
第九条.本条例自2003年9月起实施。
本条例摘自《泰州学院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附件二: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附件三:学校分配各班级报送人数(商学院)
1、本表只显示各班级报送人数的上限,班主任要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评审,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不可兼得。
2、今年6月获得泰州学院先进班集体的班级,优秀学生干部可以推荐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