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落实好苏人社发【2013】284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的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及所需材料
1. 发放对象为2013届(6月份已毕业)及2014届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毕业生。发放标准为1000元/人。
2.毕业生按照自愿原则填写《求职补贴个人申请表》(一式三份,个人留存一份、学院留存一份、报市人社局一份),并提供县级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注意时效,2013年以前的不承认,最好是新开具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我校为学生办理的银行卡复印件。
二、具体安排
1.9月25日之前各学院将申请学生的材料收齐送学工办袁喆老师处。每位学生的材料包括(申请表3份,低保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2013届和2014届学生要区分开来。
2.各班级填写《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2013届和2014届学生分开填写。纸质稿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稿发送至997184969@qq.com。
3. 此项工作为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开展,政策性强、时效性强,烦请各班级务必尽快通知到每一位2013届、2014届毕业生,超过截止时间将不再办理。另附《我校2012—2013学年低保减免学费学生名单》,供大家参考人员。
4. 所有通知及表格的电子稿已打包上传至班主任群群请及时下载传达。
泰州学院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