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泰州福彩•情暖万家”2015公益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经管学院发布时间:2015-10-12浏览次数:872


了进一步弘扬“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公益宗旨,传播“公益、慈善、健康、快乐、创新”福彩文化,经我校商请市民政局、市福彩中心,泰州市福彩中心决定继续对我校一批贫困学子实施福利彩票公益助学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福利彩票公益助学活动,是落实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具体体现。此次活动由市民政局主办,市福彩中心具体承办,通过多形式、多层次,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有效地实施贫困学生资助活动,解除贫困生学习和生活困难,帮助他们完成学业,早日成才,为国家做出贡献。

二、活动名称

“泰州福彩●情暖万家”公益助学

三、资助对象

2015年秋季入学,家庭困难的泰州全日制普通高校江苏籍学生(泰州籍学生优先)。非泰州籍学生不能超过20%。

申请人要求:

1.申请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违反校纪校规等行为。

2.品德优良、学习成绩优秀,无任何处分。

3. 未获得过学校组织评审的其他社会助学金。

4.生活俭朴、积极乐观,无高档、不当消费(如在外租房、抽烟、喝酒、用高档化妆品、穿名牌服装等)

5.乐于助人,能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四、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3000元/人。

五、资助方式

对被确定为福利彩票公益助学的对象,由受助学生提供个人材料,市福彩中心统一向所属市农业银行申领江苏福彩“12512”工程爱心助学卡。市福彩中心一次性通过受助学生爱心助学卡发放助学款。

六、资助程序

1.各院系政策宣传后,学生自愿向所属院系申请“泰州福彩情暖万家”助学金,填写《“泰州福彩 情暖万家”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供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贫困情况证明;

2.各院系对填报《“泰州福彩 情暖万家”助学金申请表》的学生进行初审,核定其贫困、在校综合表现等相关情况,确定受助名单,并填写《“泰州福彩情暖万家”推荐汇总表》;申请表及加盖院系公章的汇总表(含电子档)于14日上午11:00前统一上报至学工办袁喆老师。过期视同自动放弃处理;

3.校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名单进行复审,报校领导审定后提交市福彩中心;

4.市福彩中心对拟受助学生进行复核并按复核结果为学生办理江苏福彩“12512”工程爱心助学卡。

5.市福彩中心拟于10月中、下旬集中举行“泰州福彩●情暖万家”2015公益助学活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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